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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17
集团公司四度蝉联“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9月1日,在柳州市文昌会议中心召开的柳州市文明建设、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表彰暨争创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健康城市动员会上,广西汽车集团再次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颁发的全国文明单位复查合格证书,成为柳州市此次通过复查,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的7家单位之一。
    “全国文明单位”是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国家级荣誉称号,是对企业综合性评价的国家级最高荣誉称号,每三年评比、审核一次。从2005年第一次荣获首批全国文明单位至今,我公司已第四次蝉联全国文明单位。2014年,集团公司根据全国文明办的要求,各部门彼此支持、配合,对学雷锋活动、志愿服务活动、道德讲堂建设、学习型单位建设、文明风尚传播、文化体育活动、参与帮扶共建、优质服务状况、优美环境建设等多项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经过柳州市文明办明查暗访以及自治区国资委考核小组严格复查,我公司通过了文明单位的复查,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全国文明单位”的创建,对推动集团公司科学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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