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mb_xinwenbanner-sj.jpg
2020-01-21
广西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专用车及非道路车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的相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的要求,结合建设项目特点,现对广西汽车集团项目有限公司专用车及非道路车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专用车及非道路车迁建项目

2、建设单位:广西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迁建

4、建设地点:柳州市柳东新区中欧产业园

5、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规划用地824亩,总投资24.69亿元人民币。项目搬迁前原年产能专用车15万辆,非道路车5万辆;搬迁后规划双班产能专用车15万辆,非道路车5万辆。项目主要建设“冲压、焊装、涂装、总装”为主的整车生产车间、研发办公场所、试车跑道、物流仓储设施、公用动力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计划于2020年4月开工建设,建设周期为18个月。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广西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广西柳州市河西路18号

3、联系人:刘振业

4、联系电话:0772-3755731

5、电子邮箱: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的了解程度及对项目环境影响的认识;

2、公众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3、项目建成后可能产生的新的环境问题;

4、对建设项目的其他意见及要求。

(三)公众意见表链接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表,下载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反馈,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1)电子版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邮箱:

(2)纸版公众意见表,提交至广西柳州市潭中西路36号,联系人:刘振业。

分享此新闻